木木 | 你认为程度最浅的痛苦是什么?



痛苦虽然跟快乐(或其他感受)一样,在“痛苦的分值表”上是具有相对性的,但从当事人的角度而言,每一种痛苦都是绝对的。只有在从第三方、界外的角度来看,痛苦才有深浅的程度之分。对于承受这些感受的人而言,每一个他人看起来的所谓相对较浅的痛苦,其实对当事人而言都可能是至深的苦。

因此,对我而言,只要是感受在自己身上的苦,其实是不分深与浅。只要是痛苦,都是痛苦。并没有程度上的差异,但却有着性质上的差异。程度上的差异指的是垂直的差异,可赋予数值,并在数值上进行比较、计算出高低之分;性质上的差异指的却是水平的差异,两者并不能拿来做高低比较,就像两个人没有可比性一样,都是独立的个体,感受亦同。

举例来说,对于想要相爱却受迫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不能爱,却又放不下的一份情,总是牵挂总是渴求总是期盼,那是一种情感上的痛苦;对于需要被肯定的付出,却在努力过后始终不被自己重视的人认可,那是一种心灵上的痛苦;对于长时间需要依靠药物和器械来维持身体的机能,那是一种身体上的痛苦。这三个例子中,我们无法说出何者较浅、何者较深。它们都一样是痛苦,是沉沦中的情感、心灵和身体的无法解脱。

如此一来,知道自己身上承受的各种痛苦其实都无法区分深浅,那从第三方的角度看待他人的状况时,也千万别轻易去判断说出类似这种话:你这没什么的啊,其实一点都不苦,你看,人家饱受折磨都还没有放弃、还没有掉下一颗泪;或说,你看人家那样才叫痛苦啊,你这算什么啊,小事一桩啦……之类的话语,因为痛苦是无法被比较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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